长春高新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实际区域面积78.6平方公里,其中,政策区27平方公里,新建区51.6 平方公里(建成区10平方公里)。区内企业发展到1926户,其中,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60户,年产值超千万元企业达到 167户,超亿元企业达到 44户,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8户。
  长春高新区成立12年来,在国家科技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这个宗旨,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环境和体制创新为保障,使经济总量迅速提升,主导产业不断壮大,新区建设快速推进,环境优势日益明显,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地方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到2002年末,全区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560.3亿元,利税259.5亿元,年均递增 67.3%和70.8%。近年来,在全国53家高新区综合指标排序中,长春高新区的技工贸总收入、GDP、上缴税费、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居于前列。在科技部两次评优中,长春高新区均被评为“先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获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管理奖”等多项表彰和奖励。2002年,全区技工贸总收入实现490.9亿元、GDP实现139.2亿元、上缴税费5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7%、 88%、71%。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实现207亿元,占全市的51.8%。工业总产值实现488.5亿元,占全市的40.6%。引进外资1.4亿美元,占全市的22.2%。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6.4亿元,占全市的23.9%。从业人员10万多人,占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2%以上。在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中发挥了技术创新基地作用。目前,区内企业研发机构达到400多户,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50%以上,占全市的70%。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到56 个,占全市的66%。经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在长春高新区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9户企业设立了科研分站。全区累计实施高新技术项目 2044项,其中,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1400多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部火炬计划优秀项目奖87项。有200多项新技术、新产品被列入国家 86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创新基金小额资助依托试点单位,进入国家重点扶持的创业中心行列。孵化基地总面积达到21万平方米,累计接纳孵化企业607户,有125户孵化企业毕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长春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完成投资担保项目35项,投资担保金额10013万元,实现资金联动放大5倍多。全区累计获各种专利1800多项, 2002年7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全国第3家“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重点发展了生物医药、光电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累计实施产业化项目150多项。八大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区多园”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发展到57户,2002年医药产业产值就达到38.6亿元,比11年前全市医药产业产值增长9倍,成为全市、全省生物医药产业的龙头。软件企业达到201户,占全省的80%以上。累计开发软件产品400多项,其中著作权登记产品180多项。有6户企业被科技部命名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基地骨干企业2户企业进入全国软件企业百强行列。 2000年9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光电技术产业现有企业58户,带动了全市光电产业的快速发展。2001年3月,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火炬计划光电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汽车零部件企业达到118户,重点发展了一批中日、中德、中美合资企业,带动、提升了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技术水平,成为一汽和一汽大众关键零部件企业密集区。建区以来,累计完成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资47.1亿元。新建了硅谷大街、新世纪大街、高新路、飞跃路等14条主要街路,铺设总面积为112万平方米。共完成厂房、办公楼、配套设施等各类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区域功能进一步完善,承载能力显著增强。新区绿化覆盖率达38%,空气质量稳定在一级标准。顺利通过了国内、国际的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实现“七通一平”的面积达15.87平方公里,使长春市市区向西南延伸近10平方公里,一座现代化的科技新城区已具雏形,并向国内一流、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科技园区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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